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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长水机场海关开展融资租赁飞机异地监管 助力云南航空

发布时间:2021-07-23 00:00:00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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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关员对租赁飞机进行监管 关皓文/摄
 
  近日,昆明长水机场海关为昆明航空有限公司即将进行租赁变更的2架飞机提供海关异地监管服务。
 
  随着云南航空业的不断发展,航空企业飞机租赁业务增长迅速,通过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借飞机能大幅降低航空公司资金成本上的压力,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将企业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能够享受相关保税优惠政策。但根据相关规定“国内航空公司租赁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必须实际入区才能享受相关保税政策。”云南多家航空进口飞机公司需专门安排飞机航路、航班以及派驻人员至上海、天津等综合保税区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享受保税优惠政策。
 
  “近两年受疫情影响,我们航空公司普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按照以往办理飞机租赁变更手续的流程,我们将面临往返上海和天津的高额费用,还不包括来回办理手续期间的时间成本。海关的‘异地监管’政策,为我们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和优惠!”昆明航空有限公司维修工程部副总经理严俊君表示。
 
  昆明长水机场海关口岸监管二科副科长张晔介绍,在了解到该企业因租赁企业变更需重新办理飞机租赁手续后,该关充分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昆明海关相关细化方案,及时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和天津东疆海关沟通协调,明确通关、监管相关流程,不再要求租赁飞机实际退运回区办理变更,对昆明航空2架飞机开展异地监管,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自2019年9月云南首架以“租赁贸易”方式引进的飞机按照“进出口大型设备异地委托监管”程序办理进口通关业务顺利开展以来,昆明长水机场海关聚焦企业反馈,深入企业走访、座谈了解异地监管业务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监管业务流程,为更多企业节约更多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助力云南航空企业稳步发展。两年来,红土航空、昆明航空、瑞丽航空、祥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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